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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人代会报告(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
2021-10-2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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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2021年10月28日,在原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浩同志作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工作稳步向前,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之魂

自觉在政治建设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

自觉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

自觉在学习教育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

自觉在教育整顿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原州经济社会发展,守护人民安居乐业

全面推进平安原州建设,让人民群众感到更安全。批准逮捕1211人,提起公诉2978人。对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634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120人。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等犯罪,起诉153人。成功办理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挂牌督办的“12.15”“8.05”特大电信诈骗案件。“12.15”案被评为2018年度宁夏十大法治新闻。


     扎实履行依法战“疫”职能,让人民群众感到更安心。依法从严从快审查起诉涉疫刑事案件。有效开展公民信息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为异地律师提供远程阅卷服务。按照区委、政府统一部署举全院之力参与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抗疫扎实有效,先后有2个集体和7名干警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让人民群众感到更安宁。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2人,起诉89人,追加犯罪嫌疑人22人,追加犯罪事实5起。引导公安机关查封扣押涉案房产价值1.3亿元。向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线索23条。发出检察建议23份。


全力推进“三大攻坚战”,让人民群众感到更幸福。筹措、协调19.85万元用于贫困村精准帮扶。帮扶村1345人如期脱贫,资助的90名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办理葫芦河流域闫关河道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3人。


主动护航民营企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感到更踏实。设置“民营企业服务窗口”,开展“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各类犯罪3人,对涉案民营企业家慎用强制措施,不批准逮捕7人。   

          

强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让人民群众感到更满意。全面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兑现“最多跑一次”承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90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结果或进程答复均为100%。化解矛盾纠纷260余次,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61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件,发放救助金35万元。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人民群众感到更放心。严惩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02人,提起公诉100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少捕慎诉,相对不起诉43人,附条件不起诉31人,13名未成年学生重返校园。建成全市首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教育中心,接受法治教育800余人次。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


三、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受理批准逮捕案件1329,审查起诉案件2786件。监督立案32件,监督撤案121件,不批准逮捕1180人、不起诉402人;纠正漏捕35人,纠正遗漏罪行37人,纠正遗漏同案犯58人;提出抗诉3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5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5人。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1208份,建立财产性执行检察档案484份。强化日常监督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72份。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73件。监督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案件2500余件,通过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形式促进人民法院依法裁判、依法执行。支持153人次农民工起诉讨薪270余万元。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06件,通过检察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累计监督法院行政审判、非诉执行案件260件,针对审判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等提出监督建议16件。


公益诉讼稳步推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3件,开展“联手治乱象 合力护资源”“四个最严”专项活动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146份,监督恢复被损林地5709亩,恢复改变用途和占用农用地309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7公里,整治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地16亩,收回出让土地金192万,规范垃圾转运处置点11处。整治623家网络餐饮服务不规范行为



四、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四大检察”并行推进,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对人员全部分类定岗,按照“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完善机构组织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司法责任落地生根,案随人走权责相统一。按照谁办案谁负责原则,构建权责一致、权责明晰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以案件类型划分办案机构,实现案随人走、责随案走。

“捕诉一体”+引导侦查,办案质效双向促提升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和检察引导侦查机制,在公安机关设立派驻检察室。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大幅缩短平均办案期限。

    五、始终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思想建设。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强化监督机制建设。

强化智慧检务建设。

我院先后荣获国家级集体荣誉1项,自治区级集体荣誉11项,市级集体荣誉14项。干警个人荣获国家级荣誉3人次,荣获自治区级荣誉27人次,荣获市级荣誉10人次。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2022年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原州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2022年的主要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布局;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原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稳进,切实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狠抓落实,切实增强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自觉;努力提升,切实增强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二、以业务建设为核心,充分履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政治责任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四、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五、以智慧检务建设为引擎,引领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征程扬帆起航,新使命催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保障人民幸福、社会安定,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谱写“原州检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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